给予,索取,再索取
这条原理是说:要是人家给了我们什么好处,就会想以同样的方式回报对方,而不会无动于衷,更不能以怨报德,不然心里容易有负债感。理查德·利基认为正是因为有了互惠体系,人类才成为人类。这套“先施恩再乞讨”的策略现实中比比皆是,比如某公司赠送无偿样品、某某银行宣传办理信用卡就有交通优惠啊送行李箱公仔等等,在小的方面,也有互惠原理的威力,不管有多奇怪、讨厌、不受欢迎,只要先给我们点小恩小惠,就能增加我们照着其要求做的概率。一个人靠着硬塞给我们一些好处,就能触发我们的亏欠感。这一点还有另一个体现就是知觉对比原理,只不过是一种请求顺序上的安排,通过拒绝-后撤技巧提出极端要求,再退让到适度的要求;作出让步便有可能刺激对方也退让一步。如何拒绝应用了互惠原理的请求者呢?互惠原理告诉你,人家怎样对你,你就有权怎样对他。当你确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礼物,而是用来得到某种东西的工具时,那么你可以用它来为自己赚取好处。毕竟,互惠原理说了,公正的意思,就是盘剥的行为要还以盘剥。承诺和一致
一开始就拒绝,比最后反悔要容易
承诺和一致原理认为:人人都有一种言行一致(同时也显得言行一致)的愿望。一旦我们作出了一个选择,或采取了某种立场,我们立刻就会碰到来自内心和外部的压力,迫使我们按照承诺说的那样去做。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我们会想方设法地以行动证明自己先前的决定是正确的。很多做生意的人都是从小生意开始,最终拉到大生意,小订单为全面推销铺平了道路这种以小要求开始、最终要人答应更大要求的手法,叫做“登门槛”,所有的“登门槛”专家似乎都对同一件事情感到兴奋不已:你可以利用小小的承诺操纵一个人的自我形象;你可以利用它们把人们变成“公仆”,把潜在客户变成“客户”,把战俘变成“合作者”。只要你把一个人的自我形象设置在了你想要的位置上,那么这个人就会自然而然地遵从一整套与这一全新自我形象相一致的要求。
倒也不是所有的承诺都会影响自我形象。要想让承诺达到这样的效果,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它们得是当事人积极地、公开地、经过一番努力后自由选择的。
所以这也告诉我们在接受琐碎请求时务必小心谨慎,因为一旦同意了,它就有可能影响我们的自我认知。它不光能提高我们对分量更大的类似请求的顺从度,还能使我们更乐意去做一些跟先前答应的小要求毫不相关的事情。不要小看小小承诺里的普遍影响力。像安利公司就运用书面承诺的力量刺激销售人员实现目标,公开的承诺往往具有持久的效力,“把东西写下来有种神奇的力量”,只要人们把承诺写到纸上,就会出现神奇的事情:他们当真会照着写的去做。只有当我们认为外界不存在强大的压力时,我们才会为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地负起责任。如何拒绝这种原理行为呢?爱默生说:“保持一致愚不可及”,唯一防御措施就是一种思想上的觉悟,社会认同我们就是真理
社会认同原理的两个适用条件:
1.不确定性:人们在对某件事不确定的时候更容易参照别人的行为
2.相似性:人们更倾向于仿效和自己相似的人的行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个世界分为领导者和追随者,领导者指引方向。当面临不确定的情况,大部分人是根据周围人所做的事情来判断这件事的重要性,以及是否对自己有影响,那么,谁是第一个做出响应改变的,就很关键,能否带动别人就很关键。因为每个人都会先观察别人怎么做,也会在想肯定有人做了。
人是机械地照着社会认同原理做的。这一点,当代的好些牟利奸商也都知道。他们提供的社会证据是伪造出来的,可在他们看来,隐瞒这一点毫无必要
首先,我们似乎持有这样的假设:要是很多人在做相同的事情,他们必然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尤其在我们并不确定的时候,我们很乐意对这种集体智慧投入极大的信任。其次,人群很多时候都是错的,因为群体的成员并不是根据优势信息才采取行动,而只是基于社会认同原理在做反应。
人绝对不应该完全信任类似社会认同这种自动导航装置,哪怕没有坏分子故意往里面添加错误信息,它自己有时候也会发生故障。
用该环境下的其他证据来源——客观事实、先前的经验、我们自己的判断与之进行对比,确保它没有出乱子。
对那些在特定环境下感到不熟悉、不肯定的人来说,社会认同最有说服力,因为这些人必须观察周围,寻找自己该怎么做的证据。
我的理解就是通过社会认同原理,在生活上可以看到人为制造出“别人都在做”的假象,迷惑别人也这么做。比如:买车的托,奶茶店的托,